重点品牌活动
- · “感动深圳”—深圳关爱行动推选表彰晚会
- · 中国公益映像节
- · 步步行善
- · 深圳“募师支教”行动
- · 爱心小书桌
- · “爱心无限,电波传递”—明星物品慈善拍卖救助活动
- · 幸福人生大讲堂
- · 关爱地贫儿童“燃料行动”
- · 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
聚集深圳正能量 爱心典型等你推荐
深圳关爱行动各承办、协办、支持单位:
为推选、树立新一批深圳关爱行动爱心典型,褒奖善行义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办正式启动第十三届深圳关爱行动系列推选活动。为促进推选活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所推荐的爱心典型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请各单位积极推荐本辖区、本单位的爱心人物、爱心家庭、爱心企业和爱心社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
(一)“十佳爱心人物”
长期热心公益事业,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或个人事迹特别感人,体现了中国传统美德或时代精神,对弘扬关爱精神、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关爱事业的发展具有示范作用者;或见义勇为、舍己助人,在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者。
(二)“十佳爱心家庭”
敬老爱幼事迹突出、家庭和谐,且热心公益事业、将更多的爱奉献给他人和社会,乐善好施、长期帮困助弱,感动并影响周围的家庭。
(三)“十佳爱心企业”
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关心员工生活,逐步改善员工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员工福利待遇,保障员工权益,及时为员工排忧解难;注重人文关怀,劳动关系和谐,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积极参与深圳关爱行动等社会公益事业,扶贫济困、乐善好施,履行社会责任成绩显著的企业。
(四)“十佳爱心社区”
治安良好,管理规范,社区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积极响应深圳关爱行动,尊老爱幼、家庭和谐、邻里和睦、爱护公物、保护环境、扶贫济困、见义勇为蔚然成风的社区。
二、推荐要求
(一)爱心典型推荐同时采用网上推荐和书面报送两种方式:
网上推荐:从深圳关爱网(www.dzqvcy.cn)首页进入《深圳市关爱信息申报系统》登陆界面,填写推荐信息。请在2015年10月28日下午5:00前完成网上推荐。
书面报送:请各单位将网上推荐材料下载打印、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寄送至深圳市关爱办。(二)各承办、协办、支持单位负责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爱心典型推荐和审核工作,并统一汇总推荐。
(三)每个单位推荐的各类爱心典型数量为3—5名(家),历届已经当选过“十佳爱心人物”(“最具爱心人物”)、“十佳爱心家庭”(“最具爱心家庭”)的,不再参评本届的“十佳爱心人物”、“十佳爱心家庭”。
附件:
地址:福田区商报路商报大厦1301
邮政编码: 518034
联系人:许文强,83519532、13798498685;朱晓丹,83519504、15811810838.
深圳市文明办
深圳市关爱办
2015年9月22日
编辑:彭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