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积满60分即可申请入户深圳
2010-09-02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晚报 【字号:大 中 小】
记者从最近一期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发了《 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 办法指出,外来务工人员积满60分即可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区劳动部门提出招工入户申请。其中积分入户指标分值由基本要求、个人素质、居住情况、参保情况、奖励加分和减分指标六部分组成。
另据记者了解,外来务工人员如果参加慈善捐赠、参加献血、参加义工或青年志愿者服务三项社会服务项目,只需出具相关证明即可获得奖励加分。其中每合法献血1次得2分,参加社会服务每满50小时积2分,每捐赠千元积2分,每项累积加分最高均不超过6分。办法规定广东省户籍农业人口取得加分奖励的社会服务地要求为广东省内范围,非广东省户籍农业人口的社会服务地要求为深圳市内范围。
达到申请积分分值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通过所在工作单位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或区劳动部门提出入户申请,也可以通过个人申报方式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入户。而有关部门一旦发现外来务工人员有不良诚信记录,按照办法规定,一次记录将扣除其20分。
编辑:郑创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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