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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居家养老今年实现全覆盖
2009-07-14 08:27 来源: 深圳特区报 【字号:大 中 小】
本网讯 今年,我市要争取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目标人群的全覆盖,将19000名符合条件老人全部纳入服务范围。同时,居家养老消费券的使用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逐步在全市各个社康服务中心使用。昨天,市民政局副局长葛明做客“民心桥”节目,透露了这一令老年人欣喜的信息。
我市从2005年底开始着手推行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养老补助对象主要包括四类,一是60岁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按人均5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二是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三是60岁以上的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三无”老人等,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四是80岁以上的老人按2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据调查,我市符合上述四类标准的老人约19000名,因为对政策不清楚等原因,还有2000名老人没有申请居家养老补助,今年,市民政局将会联合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主动上门,将这2000名老人纳入居家养老服务。
根据规定,居家养老补助资金只能用于向服务机构购买服务,不得用于支付药费、购买其他商品。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市只有87家社会组织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离社会需要仍有很大差距。目前,市民政局正与市卫生局研究,逐步将经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和社区健康中心也纳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范围,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服务。(记者 李舒瑜)
编辑: 关爱网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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