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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腿残疾人士有望获准驾车
2009-07-10 08:35 来源: 深圳特区报 【字号:大 中 小】
(本网讯)公安部今天公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从7月10起至7月20日止,就推动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目前,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我国允许左下肢残疾人驾驶车辆,驾驶车辆的范围包括小型载货汽车在内的所有小型自动挡汽车。2008年3月1日起,《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操纵辅助装置》国家标准实施,这为更多的残疾人驾车上路创造了条件。根据该标准,辅助装置在方向盘上加装一个单手控制手柄,同时对制动、加减速器材进行改装。只要两上肢功能健全,下肢残疾并不影响驾驶汽车。据了解,公安部交管局目前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车辆生产和改装、辅助装置生产与检测、驾驶人身体残疾评估、驾驶技能培训等工作。
公安部交管局充分借鉴他国先进做法,拟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进行补充修改,并欢迎各有关团体和个人踊跃参与建言献策。查询有关详情和提交修改建议可以登录公安部官方网站www.mps.gov.cn。(深圳报业集团驻京记者 杨峥)
编辑: 关爱网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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